为什么说上帝像个喜怒无常的妇人?
约伯记
第三,上帝行事喜怒无常,朝令夕改。他创造了人类之后又后悔了,便发洪水淹死了所有人类,只留下诺亚和他的一条船;上帝听到百姓的抱怨,就发出大火去烧他们;大卫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,上帝就让他的孩子得了重病,最后孩子夭折了。
第四,上帝偏心十分严重,像一个护子的母亲,当然,他只保护自己的儿子。他给了犹太人一次又一次机会,但对于犯错误的外邦人却连一次机会都不给,往往直接杀死。而且,他对自己选中的人往往格外仁慈,对于其他人则不会。《旧约》中记载了很多上帝杀人两三千以上的“光辉事迹”。
以上这些惨无人道的事,在《圣经》中还有很多。
总体来讲,基督教的上帝跟其他文明的天神有很大的区别,他根本不像神,而是像一个脾气暴躁的中年妇女,所以,美国很多影视剧中都经常调侃上帝。
比如2003年由金凯瑞主演的电影《冒牌天神》
再比如美剧《传教士》:
在这部寻找上帝的剧中,上帝最后的目的居然是毁灭人类,而且,他一直躲在一只斑点狗中:
与之类似的还有美剧《路西法》:
只不过,在这部剧中,要毁灭人类的变成了圣母。
那么问题来了,作为一个基督教国家(皮尤智库(Pew Research)研究数据,有不足三分之二(65%)的美国人称自己是基督徒),电影和电视剧中为什么敢这样随意恶搞上帝呢?不会遭到基督徒的反对吗?
当然会,不过,反对的呼声绝对只占少数,因为美国基督徒的人数正在逐渐降低,数据指出(皮尤智库):与十年前相比,被认定为基督徒的美国人人数下降了12%,而且还在不断降低,不过,这并不是根本理由,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宪法第一条修正案,这则修正案指出:
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: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;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。
换句话说,作为媒体人,可以想拍什么就拍什么,没有人可以干扰,即使反对也没有用,因为一句影视剧是否成功,只看收视率而已。
作为调侃上帝重灾区的《传教士》收视率一直不错,所以一直拍到了第四季:
而这些观众中,有很多都是基督徒。
看到这里有人肯定会说:我的天呐,这怎么可能,看在主的份上,这简直就是亵渎!
是的,很多基督徒人都理解不了(他们当然理解不了),经历了上千年的战争与杀戮,基督教在其他国家早已趋于理性化。比如美国,除某些极端福音派基督徒认为不信上帝是错误之外,其他人只是把信仰当作一种精神的寄托,最起码,他们有基本的科学常识:知道宇宙来源于大爆炸,知道粮食是从地上长出来的。
最后,我想说,基督教片面地强调人的罪恶,把救赎的唯一钥匙交到上帝手上,贬低人类自身良知的价值,把人当成作恶的,需要救赎的可怜虫,这种狭隘的善恶观,实在太过片面。
孟子说: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,人类的救赎只能靠我们自己,正是因为有恶,善才会显得更加难能可贵,所以,我们自己就是自己的救世主,如同王阳明所说“人人皆可为圣人”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